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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微信“紅包接龍”變賭博陷阱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      2016-09-13

  微信“搶紅包”,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網(wǎng)絡賭博的工具。這不,一名“80后”微商,在“搶紅包”群里設定“免死號”等種種獎勵規(guī)則,讓群里的小伙伴來玩“紅包接龍”,而她則變成了隱性莊家,通過“外掛”出“老千”……

  微商變身“紅包”群主

  “80后”黃麗是名微商。一次偶然,她被朋友拉進一個叫“3元5個包”專門搶紅包的微信群。原以為收發(fā)紅包只是為了活躍一下群里的氣氛,不一會兒黃麗就發(fā)現(xiàn)事情沒那么簡單。

    原來,這個群里的人收發(fā)紅包都要嚴格遵守群主制定的規(guī)則,而這個規(guī)則頗有點賭博的意味。盡管覺得不對勁,頭腦靈活的黃麗認為這是個好“商機”,不能錯過。于是,她自告奮勇地當上了新群主。

  接手群主后,黃麗并不滿足于原先的玩法,她覺得錢太少了沒意思,琢磨著要將這個群做大。

  自立門戶設“免死號”

  黃麗將紅包重新定位成“30元5個包”,每天由群主發(fā)出第一個30元紅包,同時群主另外注冊一個“免死號”參與搶紅包。搶完之后,由比“免死號”搶到的金額大一級的發(fā)下一個30元紅包。如果“免死號”搶到的金額最多,由搶包金額最小的繼續(xù)發(fā)。如果“免死號”沒有搶到紅包,由搶包手氣最佳的繼續(xù)發(fā)……這樣,從第一個紅包開始后,微信紅包就可以實現(xiàn)無限循環(huán)。

  同時,黃麗還設置了諸多誘人的獎勵規(guī)則,如果有人搶到特定金額的紅包,就會得到群主的獎勵。

  借助于做微商的便利,黃麗拉了很多顧客和朋友進群,很多人都是沖著獎勵而來,卻不知道已經(jīng)悄悄掉進了賭博的陷阱。

  通過“外掛”穩(wěn)賺不賠

  小葉是“紅茶館”的一員,搶了幾輪后就發(fā)現(xiàn)不對勁,每次紅包的第一個或者第二個包總能被群主的“免死號”搶走,幾乎沒有落空。

  更讓小葉犯嘀咕的是,群里規(guī)則嚴明,新人進群都要有人擔保,還要先加群主的微信,否則就要交數(shù)額不等的押金,一旦有人搶到不發(fā),就會被群主踢出去。群里每天中午開始發(fā)紅包,幾秒鐘就能搶完,立即進入下一輪,速度很快,一天發(fā)的紅包少則幾百,多則上千。

  “這不就是一種賭博嗎?”看清真相的小葉選擇了報警。

  警方偵查后發(fā)現(xiàn),這是一種隱蔽性極強的新型賭博方式,而群主的“免死號”之所以能夠百發(fā)百中,是因為群主安裝了“外掛”出“老千”,確保自己立于不敗之地。

  群里不明真相的玩家,一次次發(fā)出紅包,爭取概率小得可憐的“獎勵”,正如傳統(tǒng)賭博的賭徒一樣,很多群友越輸越想贏,結(jié)果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群主”獲刑淚灑法庭

  昨日,記者獲悉,該案經(jīng)海安縣人民法院審理有了一審判決。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2月29日至3月1日,該群內(nèi)賭資高達60055元,黃麗利用“免死號”搶得11949.69元,發(fā)放獎勵3498元,漁利8451.69元。黃麗以營利為目的,開設賭場,其行為已構(gòu)成開設賭場罪。據(jù)此,判處其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法官提醒

  “紅包接龍”

  請在熟人間玩

  “微信紅包分為兩種:一種是固定金額的紅包,另一種是隨機金額紅包,也就是拼手氣紅包。人們玩‘紅包接龍’都是發(fā)隨機金額紅包,每個人搶到的金額大小不同,這種拼手氣搶紅包的行為本身就帶有賭博的特征。如果以營利為目的參與‘紅包接龍’就有可能違法犯罪,輕則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重則有可能被判處刑罰?!?/p>

  “朋友之間通過微信搶紅包,娛樂一下,無傷大雅。可如果將微信搶紅包變?yōu)橐环N營利方式,就可能涉嫌賭博。”主審法官殷莉莉提醒,玩“紅包接龍”應當在熟人、親友之間,不要參與到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建立的微信群中搶發(fā)紅包,謹防落入賭博陷阱。

    金陵晚報記者 陳菲 通訊員 顧建兵 吉純

【責任編輯: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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