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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水泥封尸”案的審理 看“法輪功”邪教的罪惡

來源:中國反邪教網(wǎng) 作者:陳哲      2020-07-02

據(jù)中國反邪教網(wǎng)消息,綜合“越南網(wǎng)”(Vietnamnet.vn)等越南媒體報道:6月25日,越南平陽省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聳人聽聞的“法輪功”人員“水泥封尸”案。至此,發(fā)生于2019年5月,越南平陽省4名“法輪功”分子殺人“水泥封尸”一案終于進入庭審程序。

殺人封尸案主犯范氏天愛在一審法庭上

報道說,法庭傳喚了37名證人和其他涉案人員到庭。根據(jù)起訴書,被告人與兩名男性受害人聚集一處,并在范氏天愛的指導(dǎo)下修煉“法輪功”。修煉中,這個秘密團伙還按照范氏天愛的要求,禁食14天、與家人斷絕聯(lián)系等。2019年1月,該團伙在巴地頭頓省一處度假地修煉時, 受害人陳杜林因不堪忍受多天禁食試圖逃跑,被其他成員抓住并關(guān)起來毆打致死。隨后,這伙人將他的尸體轉(zhuǎn)移到平陽省保榜區(qū)一處房屋中。據(jù)被告證詞顯示, 另一位受害者陳里昌在平陽省期間,秘密進食、手淫,還企圖與該團伙其他成員發(fā)生性關(guān)系。范氏天愛和其他成員通過電擊和勒頸將其殺死。當兩名受害者尸體出現(xiàn)腐爛時,范氏等人買了兩個容器(塑料桶),將尸體放進去并灌滿水泥。

越南“法輪功”人員將“同修”殺害后將尸體藏在塑料桶中并灌滿水泥

殺人封尸案被告,從左至右:范氏天愛、阮玉潭宣、黎黃草、崔泰洪和

擁有在法院起訴權(quán)利的平陽省人民委員會代表認為,相關(guān)被告的行為殘忍,對社會構(gòu)成危險,且構(gòu)成殺人罪的理由充分。該團伙的活動違反法律規(guī)定,違悖公序良俗。該團伙上述行為表明,狂熱和盲目崇拜會引發(fā)殘暴殺人行為。

平陽省檢方提議:對范氏天愛處以“殺人罪”判處死刑,其他3名“法輪功”罪犯以“殺人罪”和“隱瞞犯罪”或“殺人罪”和“包庇罪”兩項罪名,分別判處13年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珍愛生命、保護生命、愛惜生命,是人類社會進入文明的標識。殘殺無辜、危害性命,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是對人權(quán)不可饒恕的侵犯。“法輪功”邪教組織自問世以來,制造了一起又一起人間命案,其罪行罄竹難書。究其原因是李洪志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信徒深陷其中,成其任意操控的木偶,最終精神崩潰,善惡顛倒,走上害己害人的不歸路。

樁樁命案的發(fā)生也是對李洪志及“法輪功”所謂的“真、善、忍”謊言的極大諷刺,是“法輪功”邪教本質(zhì)的大暴露。請看:

1996年8月23日,湖南省嘉禾縣的“法輪功”信徒王學(xué)忠,突然說其父王繼榮是“魔”,說著從碗架上取下一把刀向其父頭、頸、胸等處連砍17刀,當場將其父砍死。

1999年11月26日上午,河北省任丘市表塔鄉(xiāng)張各莊村的“法輪功”信徒朱長久,因父母將其練習(xí)“法輪功”的書籍燒毀而懷恨在心,用鈍器將父親朱振虎和母親董大舉殺死在家中。

2001年11月,北京“法輪功”信徒傅怡彬?qū)⒓胰水敵勺璧K自己達成“圓滿”的“魔”,在家中用菜刀殺死了慈愛的父親和深愛他的妻子,還將養(yǎng)護他的母親砍成重傷。令人不寒而栗的是,案件發(fā)生后,他竟毫不在乎地說:“跟砍狗、砍貓沒什么區(qū)別”,當?shù)弥淠赣H沒有被砍死的時候,竟遺憾自己下手不狠,說到:“我要再堅持一會,她就斷氣了”。

殺人兇手傅怡彬   傅怡彬的父親(左)、妻子(中)和母親(右)

2002年2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的2名“法輪功”信徒林春梅和溫玉萍在陜西省咸陽市一旅社內(nèi)以“度人”達到所謂“圓滿”為借口,將該旅社服務(wù)員買新萍騙到房間內(nèi),采取用尼龍繩勒頸的方法致該服務(wù)員死亡,后逃離現(xiàn)場。

2002年4月22日,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信徒關(guān)淑云以為女兒除“魔”為名掐住9歲女兒戴楠的咽喉,令正上小學(xué)二年級的花季少女窒息而死。

2003年10月30日,荷蘭一華裔“法輪功”修煉者longlong,不僅殺害了同居住在一間住宅中的22歲阿爾芬(Alphen Aan Den Rijn)青年尤斯茨(Joosst Vastenhouw),還將其尸體剁碎,并且用鍋炒,用油炸,用爐烤。”

2007年5月25日至6月27日,浙江省蒼南縣龍港鎮(zhèn)“法輪功”信徒陳福兆投毒殺人,導(dǎo)致16名拾荒乞討人員猝死街頭,1名佛教信徒因搶救無效,死于醫(yī)院。令人震驚的是,陳福兆殺人的理由是,“李洪志‘師父’點化”他“反修”:通過“殺生”來“提高自己的功力,達到修煉的最高境界”。

2017年1月9日,居住在美國的“法輪功”華裔夫婦陳明明與丈夫趙良杰,打死女兒,藏尸冰柜,夫妻雙雙被判刑。

……  

一樁樁“法輪功”邪教組織殺人案件已被歷史無情地記錄下來,它告訴人們,“法輪功”就是殺人功,“法輪功”信徒就是殺人奪命的犯罪者!

據(jù)越南“公安網(wǎng)”(Congan.com.vn)報道,范氏天愛等人殺死陳里昌后,告訴其母親崔泰洪和自己“殺死了魔鬼”。多么熟悉的理由!李洪志曾告訴信徒,“發(fā)展到今天人們完全變成了魔性大發(fā)的變異人,使眾神對人完全失去了信心?!薄耙驗槿祟愒跀?,到處都是魔”。對于“干擾修煉”的“魔”,就要“除掉”,“大逆之魔就是該殺的”。對此“法輪功”信徒獸性大發(fā),個個起了殺心,舉起了殺人的刀。也正是因為這2名越南“法輪功”男信徒違背了“法輪功”所謂的禁食、禁欲規(guī)定,被視為需要“除掉”的“魔鬼”才導(dǎo)致殺人案件發(fā)生。

殺人封尸案主犯范氏天愛在一審法庭上

“一人練功,全家遭殃”的事例數(shù)不勝數(shù),這些可恨又可悲的“法輪功”信徒,既害了自己,也害了家庭,還害了社會,枉活一生。

“法輪功”信徒屢屢發(fā)生殺人案件,這與邪教主李洪志的教唆有關(guān)。首先,李洪志在《在美國講法》中憤憤不平地說道:“人類制定的法律就是在機械地限制人,封閉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內(nèi)。人在不斷地封閉自己,封閉來封閉去最后把人封閉的沒有一點出路。這個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象動物一樣被管著,沒有出路了,誰也就想不出辦法了”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李洪志對人類制定的法律持全盤否定態(tài)度,鼓惑信徒踐踏法律。

隨即,李洪志狂妄告誡弟子:“常人社會的法是“法輪大法”最低層次的法的體現(xiàn)?!保ā掇D(zhuǎn)法輪》)“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可以不受人間法律的束縛?!保ā墩畹淖饔谩罚?。再次,李洪志還鼓吹自己的“法身”威力無比。“我就是佛,我的功能超過釋迦牟尼幾十萬倍,我的“法身”遍地都是”“你有我的“法身”保護,不會出現(xiàn)任何危險……“你們有一部分傷害的生命將在你們未來圓滿的世界里成為你世界的眾生,就把這件事情變成了好事了。如果被傷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將去佛的世界,它會挺著脖子讓你殺它,它會高高興興讓你殺它?!?《瑞士法會講法》)

正是在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蠱惑下,一個原本善良已大學(xué)畢業(yè)的越南女子竟“殺人封尸”;一個飽含舐犢之情的母親,竟將毒手伸向自己的女兒;一個寸草春暉、返哺之恩的親子,竟對生身父母舉起了罪惡之刃。在“法輪功”信徒頭腦中“法輪大法”是至高無上,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人間的法律是低層次,要屈從于“法輪大法”。違法犯罪也不用怕,有“師父”的法身保護。洗腦的信徒,喪失理性良知,視人間法律為無物,毫無顧忌地踐踏生命,其所作所為遭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也就不足為奇。

“畏法度者最快樂”是明朝老臣萬鋼說的一句話。這句話提醒人們清楚地認識到法律的本質(zhì),蘊涵相當深的哲理,在任何時候?qū)θ魏稳硕纪ㄓ谩?/p>

不惜違背法律恃“法”狂傲的“法輪功”信徒們,縱使你有著天大的本領(lǐng),有再強的“法身保護”,卻未必能逍遙法外!心存僥幸心理的“法輪功”信徒們,即使你做的壞事一時沒有東窗事發(fā),依然被“圓滿”和“天國”的夢所蔽,但是終究有在噩夢中驚醒的一天。要記住,邪教犯罪必受法律嚴懲!邪教所至,毒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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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zé)任編輯:獅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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