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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攝理教”二號頭目二審被判7年

來源:中國反邪教網(wǎng) 作者:子舒      2024-05-22

【中國反邪教網(wǎng)2024年4月22日消息,通訊員:子舒】韓國網(wǎng)站“宗教與真理”4月12日報道,韓國“攝理教”教主鄭明析因性侵案被判入獄后,二號頭目金智善涉嫌協(xié)同犯罪,被韓國法院二審認定為性侵案共犯,并判處有期徒刑7年。

報道稱,此案件中,除主犯鄭明析外,被告人金智善等多名“攝理教”骨干高層為討好教主,曾持續(xù)為其“招募”女性信徒,協(xié)助鄭明析犯罪,屬鄭明析案共犯。韓國檢方此前依法向法院請求判處金智善有期徒刑15年,另一高層頭目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攝理教”韓國總部標語“如此便解開了圣恩”。原文配圖

“攝理教”教主鄭明析性侵案共犯金智善(46歲,又名鄭朝恩),因涉嫌協(xié)助鄭明析對女性信徒實施性暴力或猥褻被起訴。

4月12日,韓國大田高等法院刑事1部(部長審判員樸鎮(zhèn)煥)對因涉嫌性侵案而被拘留起訴的金智善進行宣判,維持一審有期徒刑7年的判決。

韓聯(lián)社報道,韓國法院裁判部表示,法院聽取了鄭明析性侵案受害者的陳述,受害者稱金智善為了不讓她們逃跑,對她們洗腦,美其名曰“你們這樣便是得到了教主的恩惠”,金智善此行徑等同于協(xié)助鄭明析作案,屬本案共犯。在鄭明析關押其間,韓國法院經(jīng)調(diào)查取證,金智善作為“攝理教”二把手,將教主鄭明析打造成“彌賽亞”,為信徒洗腦讓她們成為教主性侵對象,法院以這些行為為依據(jù)對其進行量刑。

對于另一名因涉嫌此性侵案被起訴的金某(52歲),韓國法院表示,金某曾追至機場抓捕逃跑的信徒,并在鄭明析關押期間向信徒郵寄裸露身體的照片,法院在二審中依然維持對金某一審有期徒刑3年的判決結果。

在鄭明析性侵案發(fā)生期間,擔任翻譯及在房間外進行把守的兩名“攝理教”頭目,同屬此案從犯,依舊維持原審判決,處以6個月至1年有期徒刑,緩刑6個月。

另外兩名涉嫌協(xié)助性侵案犯罪的人員,被認定單純屬隨行人員,難以裁定參與犯罪,因此二審中推翻了1年6個月至2年6個月有期徒刑的原審判決,被宣告無罪。

【責任編輯:劉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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