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據(jù)加拿大廣播公司網(wǎng)站(cbc.ca)2016年3月14日報道,“上帝之子” (Children of God)邪教兩名加拿大渥太華受害者在隱瞞了數(shù)十年后,以自己親身經(jīng)歷,講述了他們被“上帝之子”邪教虐待、利用以及自己的放蕩生活故事。以下是該報道全文翻譯:
渥太華居民丹妮爾·福廷(Danielle Fortin)在“上帝之子”呆了將近20年
如果你在渥太華的大街上與丹妮爾·福廷(Danielle Fortin)或杰里·戈蘭(Jerry Golland)擦肩而過,你不會想到他們有什么不尋常的故事。
福廷,今年63歲,在蒙特利爾長大。她說話有個特點,即就事論事,還時不時自嘲地笑一笑。據(jù)她說,她年輕時候比較“野”,是個重癖吸毒者。
目前,她與自己輕度殘疾的兒子一起過著平靜的生活。
戈蘭,69歲,也在蒙特利爾長大,生活在一個世俗猶太人家庭。一年多前,他從渥太華天主教學(xué)校董事會和教學(xué)崗位上退休。
他常常出現(xiàn)在渥太華夜總會和音樂會上,在那里專職演奏偶像萊昂納德·科恩(Leonard Cohen)的歌曲。他說話的時候有點漫不經(jīng)心,這可能與他有多動癥有關(guān)。
是什么使丹妮爾·福廷或和杰里·戈蘭與眾不同?那就是他們生命中都有過一段離奇的經(jīng)歷:他們曾經(jīng)都是世界上臭名昭著邪教“上帝之子”的信徒。
杰里·戈蘭(Jerry Golland)1971年加入“上帝之子”,1991年脫離該教
“上帝之子”的斑斑劣跡在新聞報道、書籍和文件中歷歷在案。該教在高峰時信徒達(dá)數(shù)萬名,其中包括一些著名人士,如瑞凡·菲尼克斯(River Phoenix)和杰昆·菲尼克斯(Joaquin Phoenix)兄弟,羅絲·麥高恩(Rose McGowan),以及杰里米·斯賓塞(Jeremy Spencer)等。
1968年,該邪教于在加利福尼亞州成立,那時正是嬉皮士和性解放人士的時代。
該邪教要求女信徒通過發(fā)生性關(guān)系引誘男子,兒童有時也年齡很小時便遭遇性虐待。數(shù)千名信徒像奴隸一樣生存著,掙錢滿足邪教頭目大衛(wèi)·伯格(David Berg)的虛幻的性驅(qū)動生活方式。
經(jīng)過25年的守口如瓶,戈蘭和福廷同意披露他們的經(jīng)歷。
一、被引入教
上世紀(jì)70年代中期,福廷第一次接觸到“上帝之子”邪教。她那時海洛因成癮,生活并不幸福。她說,有次她在毒品的刺激下,一沖動便去了西班牙?!霸谀莾海藗冊诖蠼殖?,其中三、四個人唱著說‘要去天堂你必須是個嬰兒’。當(dāng)時我的想法是,‘哇,我能變成嬰兒去天堂嗎?’他們告訴我,他們可以讓我美夢成真,只要我心中接受耶穌?!?/p>
戈蘭第一次接觸該邪教是1971年,在英格蘭。
一個不守規(guī)矩、心理上有點問題的朋友,把他的錢物包括他的護(hù)照,幾乎都給拿走了。獨自一人坐在公園里聽音樂時,他看見一輛黃色的雙層公交車,車側(cè)面印著“上帝之子”,字體很吸引人。
“上帝之子”成員1972年在阿姆斯特丹的照片,杰里·戈蘭是右邊穿白色上衣的吉他手
二、我是勉強跟他們走的
“我骨子里根本就不信教,我以前還自嘲說,我一輩子都不會信教。當(dāng)時我聽到音樂從公園里傳來,大概有四、五十個人圍住我說,‘嗨,跟我們走吧,上我們的大巴,跟著我們你能找到家?!?/p>
戈蘭多次說道,他要是拔腿就跑就好了,但當(dāng)時他確實走投無路了。
戈蘭說,“他們沒什么可以吸引我的;我是勉強跟他們走的”。
他在邪教的二十年中,經(jīng)常去尋找、招募那些脆弱的人們,就像他自己一樣。
“你知道,我們學(xué)著去看某些人的眼神——脆弱人的眼神。我們叫他們羔羊。與那些像狼一樣有對抗性的人相比,他們是不折不扣的羔羊?!?/p>
杰里·戈蘭(左邊的吉他手)和其他“上帝之子”成員
三、色誘
丹妮爾·福廷對“上帝之子”的最初印象是正面的。她覺得她在做“有意義的事情”。
但她很快發(fā)現(xiàn),“上帝之子”是個凌駕一切、對信徒特別是婦女和兒童進(jìn)行剝削利用的組織。
邪教中幾乎所有的年輕婦女,都受命去以肉體引誘男人入教或捐贈,這就意味著每天都要有性生活,而且經(jīng)常是跟一些陌生男子。
“你必須把自己的一切交給你的領(lǐng)導(dǎo),你的主管,不管他們要你干什么,你都得服從。作為單身女子,你得出去色誘,這就意味著,你得不停地去酒吧、飯店或賓館,和你不認(rèn)識的人相見,乞求他們的憐憫,換取他們的捐贈?!?/p>
福廷經(jīng)常與她的領(lǐng)導(dǎo)鬧矛盾,因為她很挑剔,不想與所有對她感興趣的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
丹妮爾·福廷和孩子們在菲律賓(攝于上世紀(jì)70年代末或80年代初)
教會的頭目大衛(wèi)·伯格也提倡他所謂的“一妻共享”觀念,甚至一些已婚信徒也要同教會的其他男信徒睡覺。
由于該邪教奉行基督教原教旨主義,不允許信徒采取任何形式的節(jié)育措施,“上帝之子”中生有大量兒童就不足為怪了。
四、 虐待兒童
文中提到的兩位前教會成員均稱,他們能保護(hù)自己的孩子不受性虐待,但不能保證他們不會受到體罰。
福廷想起她的兒子,當(dāng)時年僅11歲,由于逆反就遭到懲罰,被關(guān)進(jìn)滿是成人住的房間三個月,期間被迫自己動手吃飯,不準(zhǔn)說話。
“我心理很難受,因為我坐在桌子這頭,他坐在桌子那頭,他哭著喊著‘媽媽、媽媽’,我無能為力,我害怕被趕出去?!?/p>
她還回憶起,也是這個兒子,當(dāng)時還是個嬰兒,屁股竟被打得瘀紫。
戈蘭有五個孩子。他說,孩子遭受體罰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五、拉捐贈的小冊子
信徒的主要任務(wù)是分發(fā)印有贊美伯格語言的小冊子來乞求捐贈。伯格又稱摩西·大衛(wèi)。
伯格還寫《摩西書信》,為每個成員詳細(xì)解讀指導(dǎo)手冊。一些手冊被命名為《色誘歷險記》和《愛的睫毛》。
【責(zé)任編輯:樂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