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歷史是一種鏡鑒。傳統(tǒng)宗教經(jīng)歷了幾千年的漫長歷史,形成了勸人為善與社會和諧相融的宗旨,是人類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邪教只是想借用傳統(tǒng)宗教的這種特殊地位與條件,在人們的信仰領域渾水摸魚。中國反邪教網(wǎng)特開通“宗教人士談反邪教”系列,本系列文章匯集中國五大宗教及相關代表人士在反邪教斗爭中的主要事跡,其中有各宗教領袖的相關言論,材料主要摘自于公開的媒體信息以及宗教團體提供的素材,確保了內容的準確性、客觀性和可信性,希望善良的人們一定要明辨正邪,認清邪教危害社會與人民的本質。為了美好的生活,請遠離邪教!
羅冠宗,時任全國政協(xié)常委、中國基督教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主席
李洪志的“法輪功”不是宗教,它是屬于邪教性質的非法組織。李洪志打著宗教的幌子,自封為“救世主”,說自己是“釋迦牟尼化身”,以此愚弄群眾。他又編造什么“地球大爆炸”、“世界末日”的謊言,以此恐嚇群眾,使群眾對他盲目崇拜,任其驅使。他打著健身、練功的幌子,不許群眾生病就醫(yī)服藥;更有甚者,這些參加“練功”組織的群眾,已被李洪志欺騙、蒙蔽,成為他興風作浪,圍攻各地黨政機關和新聞單位的工具,甚至在4月25日非法聚集中南海,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改革開放的穩(wěn)定局面。這些都說明,“法輪功”是李洪志為實現(xiàn)其反動政治野心,與黨和社會主義對抗的非法組織。李洪志的“法輪功”所作所為,同正常的宗教團體毫無相同之處。我國五大宗教,都提倡愛國愛教,努力做到同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以基督教來說,我們要引導信徒愛國守法,號召“一個好基督徒應該是一個好公民”,要為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作出應有的努力。為此,我們堅決擁護政府取締“法輪功”這個非法組織,擁護公安部門通緝李洪志,并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緝拿李洪志歸案的決定。
政府取締“法輪功”和通緝李洪志是大快人心的好事,這不僅是為社會除掉禍害,為國家消除隱患,而且有利于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只有除掉“法輪功”這類邪教性質的非法組織,才能更好地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才能使信教群眾分清是非。
只有更廣泛、更深入地揭發(fā)李洪志及其“法輪功”蒙騙、毒害、摧殘群眾的罪行,才能更好地幫助受蒙騙的群眾擦亮眼睛,共同投入揭發(fā)批判李洪志“法輪功”的罪行,肅清其反動影響。
【選自2001.3.2 中國新聞網(wǎng)】
【責任編輯: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