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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的"神仙方術":有"神仙"因詐取錢財被槍決

來源:長沙晚報 作者:任大猛 陳谷苗 徐暉銘      2017-09-13

  1938年1月30日除夕那天,中共湖南省委機關報《觀察日報》刊發(fā)小言論《槍斃周仲評的意義》指出:槍斃“周神仙”是在“教育民眾,在抗戰(zhàn)期中肅清封建迷信神權等類的觀念”。

  “空盆變蛇”、“空杯變酒”……在抗戰(zhàn)爆發(fā)前后長沙有位叫“周神仙”的,就玩過這套把戲,“周神仙”甚至號稱會“煉金之術”。不過當“周神仙”把湖南省銀行22萬余元錢用“煉金之術”“轉走”后,“神仙方術”最后卻讓他了不得難

  “周神仙”“神功”再高,擋不住兩粒“花生米” 

  這世間有沒有所謂“神功”、“神術”?抗戰(zhàn)剛爆發(fā)前后的長沙城,確實有那么一批達官貴人、販夫走卒,是相信這世間確有會“特異功能”的“神人”的。

  他們甚至指名道姓告知問話的人:長沙馬王街小瀛洲住著的周仲評,就是一位“活神仙”,他會“隔空取物”,一個空酒杯,在他手中可變出源源不斷的酒來,喝之不竭。

  兩位湖南籍文化人龔德柏和易君左,甚至在后來跑到香港、臺灣后,回首往事,提筆記錄仍深信“周神仙”確實會幾手“法術”。

  民國時因敢于直言,有“大炮”之稱的龔德柏說,他曾親眼看到周仲評在長沙把一只公雞斬了頭,再把雞頭接上去,這只公雞竟又滿地奔跑。

  易君左寫得更神乎其神,新聞“五要素”全有。他說,抗戰(zhàn)初期,他到長沙擔任湖南國民日報社總編輯時,曾和近百位朋友在長沙道門口對面交通銀行經理魏云千家中大客廳,觀看過“周神仙”當眾“施法”。但見“周神仙”當著眾人之面,在一個放在八仙桌下、裝滿清水的木盆內,念過一些咒語,竟隔空抓來一只又一只腳魚?!爸苌裣伞边€會“密室脫逃”,用鐵鏈子將他鎖住,關進木箱,放進隔壁房間,他卻讓鐵鏈寸斷,逃脫出來。

  不過,就是這位“周神仙”,最后卻用“特異功能”詐取錢財,犯事入獄,經審判后,終于在1938年1月29日傍晚6時,經人力車裝載,綁赴長沙南門口,驗明正身后,執(zhí)行槍決。

  當時長沙城里愚夫愚婦聞訊紛紛前往圍觀,充當“看客”。結果“周神仙”神功再高,抵不過步槍連發(fā)的兩顆“花生米”,一命嗚呼。刑場旁的看客們看到“周神仙”在槍炮子彈前,竟“無法可施”,大感失望,一哄而散。

  從此長沙城內再愚妄的人也懶得去談論什么“周神仙”。哪里知道如易君左者一類的文化人不但不愿融入“新社會”,“迷信”神功竟如此之深,連一般愚夫愚婦也不如,這真是一件可悲嘆的事。

  當年,長沙創(chuàng)辦歷史最悠久的報紙——長沙《大公報》,在周仲評被槍決后第二天,刊發(fā)評論,稱大多數人從此知曉“神仙”真面目,無非“騙子”而已。該評論說:

  “過去一段時間,周仲評在長沙社會上確實享有盛名,而且有一部分潛勢力,達官顯宦,多相結納;三教九流,交相稱譽。然畢竟盛名難副,故譽之者,雖謂為‘神仙’,而毀之者亦目為騙子。究為神仙為騙子,茍為社會治安無礙,于國家法令無忤,又誰與之辨是非真假?當毀譽參半的時候,周復自神其技,畫符能醫(yī)病,作法能求失,且不要錢,以小恩小惠,來釣名沽譽,故愚夫愚婦亦樂與之周旋。倘湖南省銀行卷逃案去年沒有發(fā)覺,周不被牽連下獄,周之盛名固仍牢不可破。今蓋棺論定,周為神仙為騙子,人人可得而知矣。周因巧而賈禍,人受愚而初醒,后之信迷信邪術者,宜以此為鑒?!?/p>

  湖南省主席張治中自述 :“我為什么要殺周仲評” 

  周仲評究竟是什么人?周仲評邪術詐財究竟是怎么回事?

  湖南省主席張治中在回憶錄中專門談到周仲評案,張治中稱,1937年3月,湖南省銀行出納課長戴運鴻,因賭博“失落數千元”,最后歸不得圓了,迷信的戴運鴻,想起傳說中神乎其神、會“法術”的“周神仙”周仲評,于是跑到小瀛洲“周神仙”住所,請“周神仙”幫忙,替他“作法尋回”輸在賭場上的數千元錢。“周神仙”自稱會“煉金術”,要“錢生錢”,趁機“串同戴運鴻,竟陸續(xù)卷去湖南省銀行22萬余元”。

  因錢款巨大,“周神仙”作法不久,即因銀行對賬,事情敗露。周仲評竟協(xié)助戴運鴻連夜?jié)撎?。留在長沙的周仲評自認為自己并非銀行職員,且與湖南各路達官貴人深相結納,上可通天,在社會上名聲也極大,無人敢動他。但周仲評最終仍落入法網。“周神仙”被捕后,即供認他用去23000元錢。但“周神仙”之被抓,其時仍是何鍵主湘之時。恰當這一時期抗戰(zhàn)爆發(fā),何鍵本人亦迷信,故而“對此案拖延不決,不速將其明正典刑,以警貪污”。

  不久,何鍵調任內政部長。旋即張治中擔任湖南省主席,張治中“在出巡湘東南、除夕前一日,即下令省會警備司令部,將在押的周仲評以‘邪術詐財,貪污極惡’罪狀處以死刑”,獲得了“人心稱快”積極的社會效果。

  周仲評被處決后第二天,長沙各大報紛紛刊發(fā)其被判處死刑的布告全文,文如下:

  “為宣布罪狀事,案奉湖南省政府主席張(治中)命令開。查周仲評邪術詐財,貪污極惡,應予槍決,以昭炯戒,仰該司令即日遵辦具報。此令。等因奉此。查該周仲評于二十六年(1937年)3月因湖南省銀行出納戴運鴻失落銀千元,請其作法尋回,該犯秉同戴運鴻竟陸續(xù)卷去該銀行22萬余元,并供認用了2萬3千元。此事發(fā)覺后,該犯復縱放戴運鴻潛逃。奉令前因,茲于本月29日簽提該犯周仲評,驗明正身,綁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以昭炯戒。合行布告,俾眾周知,此令?!?/p>

  湖南省主席張治中對于槍決“周神仙”曾自我評述道:“殺掉這個‘神仙’,其意義不止于消滅一個壞人,而是在掃蕩邪說異端的存在,掃蕩九流三教、左道旁門,在社會上、政治上敗壞世道人心的影響,這是轉移風氣的一端?!?/p>

  確實,自張治中接替何鍵主湘后,湖南社會風氣一掃何鍵時期保守落后及頹迷暮氣,封建神權勢力遭到打擊,且張治中與中國共產黨親密合作,一時之間長沙成為抗戰(zhàn)初期救亡運動開展得最為蓬勃最富朝氣的著名省份。

  時為中共湖南省委機關報的《觀察日報》也在1938年初除夕那天報道了周仲評被處決消息,同時配發(fā)評論,闡述槍斃“周神仙”的社會意義。該評論稱:

  “周仲評以邪術蠱眾,早就應該置之于法??墒?,很特別的,在我們這個封建意識非常濃厚的湖南,一向充塞著迷信的氣氛,這樣的人居然被稱之為‘周神仙’,與達官要人先生相交游,在社會中深深植下各種罪惡。這次省銀行的拐款案,周氏為其中主要人犯之一,證據確鑿,毫無可疑??墒侵苁媳徊逗螅ò福捍颂幹负捂I政府)卻遷延不決,不將其明正典刑,以警貪污,反任其四出疏通關節(jié),巧立說詞,強為申辯,幸喜張(治中)主席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段,置之于法,實屬大快人心。不過我們對于這次事件,著重之點,卻在教育民眾,在抗戰(zhàn)期中肅清封建迷信神權等類的觀念。因為,從這次案件中,充分暴露出封建神權等腐敗勢力互相結托起來,構成政治上的貪污,社會的黑暗。這些罪惡的匯集,給予抗戰(zhàn)以最大地阻害,我們應當嚴格地認清這一重大的意義,才足以啟蒙社會的愚昧,推進新社會的建立。”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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