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義梅,今年54歲,內蒙古包頭市東河區(qū)人。
1997年,我接觸了法輪功。由于自己從小在一個迷信的家庭環(huán)境中成長,看到法輪功后有如獲至寶的感覺,很快的便接受了《轉法輪》里所寫的內容。我和丈夫一起習練法輪功三個多月后,由于規(guī)律的運動鍛煉,都感到身體比以前強了些,我們認為是“練功”帶來的“好處”,便更加投入,逐漸無暇顧及正在上學的兒子。為了表示對“師父”的尊重,我把家里掛滿了李洪志的畫像,書櫥里放了許多李洪志的書籍和法輪功的資料。為了能夠更快的提高“層次”,我和丈夫每晚都在家里放“練功”錄像,吵得孩子根本無法寫作業(yè),學習成績也因此一路下滑。
1998年年底,兒子期末考試時,我讓兒子拿上李洪志的畫像,告訴他“師父”一定會顯靈,幫他考個好成績??墒?,剛開考畫像就讓老師沒收了。兒子回家告訴我后,我發(fā)瘋似的跑到鐵一中,生怕老師將“師父”的畫像撕掉。到了學校后,我沖著老師的辦公室就喊:“還我‘師父’!還我‘師父’!”可是老師早就下班了。第二天,孩子老師找我談話,說不要用什么畫像來保佑考個好成績,要好好照顧孩子,這種荒唐的事不要再做了??晌夷睦锫牭眠M去,跟老師吵道:“不要污蔑我‘師父’,‘師父’是宇宙主佛,是無所不能的?!彪S后,我搶過“師父”的畫像,雙手虔誠的捧著,不等老師說話就離開了學校。從此,兒子的同學們都說我是瘋子,并取笑兒子說:“別學了,到考試時拿個畫像就行了。”兒子在學校里再也無法抬頭,一向開朗的性格變得沉默不語,時常逃課,逃避同學們瞧不起的眼神,漸漸的兒子身邊沒有了朋友。
1999年7月,國家依法取締了法輪功。家里的親戚、單位的領導都勸說我倆放棄,但我不愿放棄已經(jīng)修得的“成果”,決定繼續(xù)修煉下去。就在此時,我又接到“師父”李洪志的“新經(jīng)文”,告訴我們要“頂著壓力走出來,證實法的弟子是偉大的”,在與其他幾位功友商量后,我們決定要走出去“護法”和“證實法”。
2000年的冬天,義無反顧的我?guī)е鴲廴巳チ颂彀查T,去尋找“上天”的梯子,把可憐的兒子一個人丟在家里。那時,大冷的天氣,正上中學的兒子在沒有父母、沒有經(jīng)濟來源的情況下,怎么吃飯?怎么上學?如何生活?這些我們都沒有考慮,我們的心思全都放在了“弘法、護法”上。多虧了周圍的好心鄰居和家里的親戚,他們還記得我苦命的孩子,時常叫到家里吃口飯。但孩子總是哭著問他們,“我爸媽呢?他們不要我了?是不是我做錯了什么事惹他們生氣了?還是我學習不好?我都會改的,我想爸爸媽媽!”等我和丈夫“正法”回來后,孩子撲上來哭著說:“媽媽我想你,我聽話,你別走了。”看著兒子蠟黃的小臉、臟兮兮的衣服,聽著孩子的哭聲,我竟然無動于衷,不僅沒有去給孩子做口熱飯、洗洗衣服,反而“絕然”的推開兒子,“媽媽有大事要做,你別妨礙我?!睆拇艘院?,我們夫妻倆每天起早貪黑的印傳單、“講真相”,每當我踏出大門時,兒子總會用乞求的眼神看著我。
周圍的鄰居們都說我倆瘋了,真是“中邪”了,連孩子也不管了,真不知道為了啥可以舍棄自己的親兒子,這不是作孽嗎。可我當時卻認為,你們這些“低層次”的人懂得什么,只要我修煉好了,孩子自然會受益,隨我一塊“上天”,讓你們羨慕去吧。在這種思想的主導下,我不斷地去按“師父”的“經(jīng)文”要求去做,到處去“講真相”,不顧身體,不顧家庭,更置親人的勸說于腦后,為了追求“圓滿”不惜放棄一切親情,每天拿著大量的法輪功宣傳品到大街小巷散發(fā),自以為這樣就可以得到“圓滿”的回報。
2003年,在社區(qū)志愿者的幫助下,我和丈夫漸漸認識到了自己極度膨脹的自私心理和虛無縹緲的“升天”、“圓滿”論,更認識到了自己的荒唐與不切實際,從迷途中醒悟過來。想想這些年兒子幾乎像沒有父母的孤兒,我的心就像被刀割一樣疼痛。我真痛恨自己,作為母親,我虧欠兒子的太多了。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