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頭琴
馬頭琴是蒙古旅最具特色的傳統(tǒng)樂器又名“胡兀兒”,“胡琴”“馬尾胡琴”“莫林胡兀兒”等。為擦弦類弦嗚樂器。因琴桿上端雕有馬頭為飾而得名。它由共鳴箱、琴桿、琴頭、弦軸、馬子、琴弦和拉弓等部分組成,多為梯形,也有方形、長方彤、六角形、八角形的箱框板用硬質木板制作.兩面蒙以馬皮或牛皮、羊皮,也有正面蒙皮、背面蒙以薄板的,琴桿用色木,梨木或紅木等制作、上部左右各有一個弦軸,頂端為琴頭,拉弓多用藤條或水桿與馬尾做成,兩條琴弦分別用四十根(里弦)和六十根(外弦)左右馬尾合成,兩端用絲弦結住,系于琴上、馬頭琴的演奏方法與其他拉弦樂器不同,它的弓不是夾在琴的里外弦之問,而是在兩弦外面擦弦拉奏的、多用作獨奏或自拉自唱。其發(fā)音柔和、渾厚低沉,音色悠揚醇美,富有草原特色、因而有人形容說:“對于草原的描述,一首馬頭琴的旋律,遠比畫家的色彩和詩人的語言更加傳神”。
二、雅托克
即蒙古箏。蒙古族與中原流傳的古箏在構造和技法上基本相同,只是流行于內蒙古的古箏所奏的樂曲均為蒙古族民歌和器樂曲火不思在明朝文人筆下?;鸩凰加懈鞣N譯法,如琥珀槌、胡博詞、虎撥思兒之類。元、明時代的蒙古族人、上至可汗大臣,下至普通武士均能自彈火不思唱歌舞蹈,正統(tǒng)十四年。也先每宰馬設宴,必先奉上皇酒,自彈虎撥思兒、唱曲、命達區(qū)別子齊聲合之?;鸩凰疾粌H在蒙古草原上流傳,明代的中原地區(qū)也很盛行,不僅北人善彈火不思,內地漢族人民也對此喜聞樂見。
三、口琴
又稱口弦、口簧,鐵制撥奏體鳴樂器。蒙古語稱之為“特木爾·胡爾”。蒙古族人素有彈奏口弦的習俗,尤以婦女為甚。明代以來,口弦在蒙古族音樂中的作用更加突出,被納入了宮廷樂隊
四、四胡
又名四股子、四弦或提琴、蒙古族稱之為呼閂。是北方民族共同使用的一種古老的弓弦樂器。主要流行于內蒙古地區(qū),其他如山西、陜兩、河北、河南及四川等地也見流行。其四根弦發(fā)音是成雙的,兩匹弓毛分別夾在一二、三四弦之間張絲弦或金屬弦。四胡不僅能演奏單旋律,同時也能演奏較簡單的和聲音程與復調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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