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蒙古族傳統(tǒng),摔跤手需穿特制的服裝。上身穿牛皮或帆布制成的無領(lǐng)、短袖、袒胸的緊身坎肩式的服裝,稱為“照得格”,其邊沿鑲有銅釘或銀釘,后背中間繡有“吉祥”之類的字樣,或嵌有圓形銀鏡,上面刻有動物圖案。腰系藍或紅、黃的“拉布爾”(即彩帶),下身穿肥大的“班扎拉”(即摔跤褲)。根據(jù)摔跤手的身材,要用20-40尺白布制作專用摔跤褲,外面再套花色的套褲,腳蹬蒙古靴或馬靴。此外,多次參加摔跤比賽獲勝的摔跤手,還要在脖子上戴五色綢穗環(huán)“景嘎”,標志著獲勝次數(shù),獲得過的獎勵名次越多,“景嘎”上系的彩條也就越多。全副武裝的摔跤手顯示出強壯、威武、灑脫的氣勢。當摔跤手們進入比賽場地時,場上要唱起悠揚激越的摔跤贊歌。這時,摔跤手們揮舞著壯實的雙臂,跳著獅子舞步或鷹舞步入場。跳躍是蒙古族摔跤比賽的一個民族特色,出場退場雙方摔跤手都要跳躍,出場跳躍高而快,時間也長,這是激戰(zhàn)前的準備活動。退場跳躍基本上是慢跑回原地,是放松活動。
搏克比賽時,參加人數(shù)不限,但必須是雙數(shù)。參賽摔跤手不分體重、年齡,采取淘汰制,對于以往比賽中的優(yōu)秀選手要編排在適當?shù)奈恢?。比賽中以使對手膝蓋以上的身體部位著地為取勝。一跤定勝負,敗者被淘汰。每輪賽后淘汰一半摔跤手,直到剩2人決賽冠亞軍。過去的比賽沒有時間限制,有時兩個摔跤手勢均力敵,會持續(xù)較量幾個小時。為了比賽的精彩和加快賽程,現(xiàn)在有的比賽也限定時間。摔跤手在比賽中講究摔跤技巧,采用預(yù)防對方攻擊和自己出擊的站姿、步伐與抓法,通過捉、拉、扯、推、壓、晃等基本動作,奮力將對方摔倒。有經(jīng)驗、技巧嫻熟的摔跤手,并不用花很大的力氣,而是利用對方的慣力和破綻就能巧妙地把對方摔倒。
對于在摔跤比賽中優(yōu)勝的摔跤手都有獎勵。歷史上,在盛大的那達慕大會上獲得摔跤冠軍者,曾獲得“九九八十一”份獎品,即駱駝9峰,駿馬9匹,黃牛9頭.綿羊9只,山羊9只,馬鞍9套,以及磚茶9塊等9種物品。到了近現(xiàn)代,在那達慕上獲得摔跤名次的獎品,隨著政治、經(jīng)濟、文化的發(fā)展而變化。有的獎駱駝、馬、牛、羊,有的獎炊具、毛毯、收音機、電視機,雖無一定之規(guī),但均比較重。此外,與一般體育比賽不同,博克比賽給失敗者發(fā)鼓勵獎。
搏克運動是蒙古民族強身健體、培育優(yōu)良品質(zhì)的體育項目,多年來培養(yǎng)了大批優(yōu)秀的蒙古族摔跤運動員,在國內(nèi)外體育比賽中獲得了優(yōu)異的成績。這項體育活動在蒙古族地區(qū)有旺盛的生命力和發(fā)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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