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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如何用毒鉤“釣魚”

來源:凱風網(wǎng) 作者:梁蕭      2016-09-01

  從上世紀90年代出現(xiàn)的“法輪功”,打著“真善忍”的旗號,欺騙大批了善良群眾,練習者為達成所謂“圓滿”境界,不惜拋家棄業(yè),聚眾鬧事,最后走上與國家法律對抗的違法犯罪道路?!胺ㄝ喒Α蓖ㄟ^歪理邪說控制信徒,達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那眾多群眾是如何上當受騙的?又是如何甘心為“法輪功”賣命的?

  一、“法輪功”的欺騙性和誘惑性,這是“法輪功”對信徒進行精神控制的“誘餌”

  人都有趨善,崇尚道德及追求健康舒適幸福生活的愿望。這是人的一種正常的心理需求,但也正是這種心理需求,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所惡用。

  “法輪功”最初在氣功熱大潮時以氣功方式出現(xiàn),打著治病健身的口號。之后開始宣傳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修煉不出偏,強身健體效果好,義務(wù)教功,松散管理,來去自如,不參與政治,嚴格遵守國家法紀,按“真善忍”標準修煉和做好人,能在短期內(nèi)上升很高層次等效果。這種新穎的形式一下吸引了大批善良無知的群眾,中國人大都在長輩和師長的教育下,要做個好人,做人要心地善良,對“真善忍”標準做好人有強烈的認同感,練習者都認為自己找到了人生追求真理的崇高目標,心里也徹底接受了“法輪功”所宣揚的理論和觀點并失去了理性辨別能力。君不見《聊齋志異》中有關(guān)“畫皮”的故事,魔鬼光鮮艷麗的外表就是對人的一種致命誘惑。

  至此,“法輪功”對眾人撒下了致命的“誘餌”。

  二、“法輪功”通過歪理邪說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歪理邪說就是“毒鉤”

  “法輪功”講的修煉,既要修,又要煉,其中“修”的基礎(chǔ)就是需反復(fù)看書學(xué)法,要看《轉(zhuǎn)法輪》和李洪志所寫的經(jīng)文,否則光練動作不長功。對法輪功習練者反復(fù)洗腦和強化《轉(zhuǎn)法輪》中的理論。此時的法輪功習練者會慢慢放棄過去生活和學(xué)校教育中所習得的是非辨別和邏輯分析能力,把《轉(zhuǎn)法輪》所述看作是宇宙最高真理并絕對正確,看問題的角度完全遵從《轉(zhuǎn)法輪》所需求的,并堅持此立場。跟所有邪教一樣,通過反復(fù)看書以達到從根本上破壞法輪功習練者的意識狀態(tài)、情感體驗、自我控制和防御機制,摧毀其理性思維,使習練者完全按“法輪功”邪教組織的各種觀點重新認定和解釋人生、家庭和工作等生活歷史,最終改變其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形成邪教組織內(nèi)特有的思維模式與行為模式,并使人無法意識到已經(jīng)或正在發(fā)生異于主流社會的變化,并讓人很快失去理智,任其驅(qū)使和利用而不自知。

  以此就達到讓法輪功習練者“上鉤”的效果。但是,“法輪功”邪教組織通過歪理邪說給習練者下的鉤,可是“毒鉤”,為李洪志及“法輪功”邪教組織將來對習練者實施精神控制危害個人、家庭、社會和國家埋下禍根。

  在邪教的欺騙性、誘惑性,加上其歪理邪說的控制下,信徒會貪“誘餌”而上“毒鉤”,而且毒性會侵蝕人的正常思維,唯教主是聽,唯教主是從,教主說什么就什么,教主沒說什么也會從教主的思想、立場、角度去悟到什么,一味的盲目、盲從,偏聽偏信,容不得任何反對意見、勸勉意見、關(guān)心意見,只要你跟其他“頻道”不同,必遭其“誅殺”。想想,法輪功習練者的心態(tài)表現(xiàn),是否真如其是?狹隘,偏激,不能包容,更不用說有那么點點的接納和理解,以及那么一絲一毫的感恩。在追尋自己所謂崇高理想目標的背后,掩蓋了極端的自私。

  但是,反復(fù)讀看邪教書籍雖是邪教對信徒進行精神控制的手段和基礎(chǔ),更核心是其在邪教書籍中正面或含蓄地編造教主的神跡奇事,自我神話,以確定教主在信徒中的“神像”,形成教徒心目中的教主崇拜,此為“毒鉤”中的倒刺。比如在《轉(zhuǎn)法輪》后面專辟的《李洪志小傳》一文,介紹李洪志曾受到“佛家獨傳大法傳人全覺法師”、“八極真人”、“真道子”等佛、道家?guī)煾祩魇?,“四歲修煉”,“八歲圓滿”,“具有金剛不壞之身”和“透視、定物、隱身、思維控制”等超常功能,說其“神通廣大,法力無邊”,“法身”無數(shù),無所不知,無所不能,能度人“圓滿”,“我度不了你,誰也度不了你”等等,在法輪功習練者心中樹立其神圣的地位。

  達此程度,法輪功習練者,跟所有邪教信徒一樣,已被邪教的精神控制的“毒鉤”牢牢鉤住而不能自脫。

  三、“法輪功”利用歪理邪說對信徒進行暗示或威逼利誘,此為長期控制信徒的“毒線”

  1、正常人都有追求健康,害怕死亡,害怕被懲罰的心理。而邪教教主通過便造歪理邪說,以圓滿,去天國世界永生的巨大利益誘惑邪教信徒轉(zhuǎn)移對人世一切事物的注意,減輕由死亡威脅引發(fā)的各種恐懼心理,讓信徒覺得有安全感、滿足感和依賴感;另一方面,誰若不聽從教主或脫離邪教組織,就會被懲罰。比如對法輪功習練者,若不練,就會把其法輪收回,病業(yè)返還給習練者,誰若敢破壞大法,將受更嚴厲的懲罰甚至形神全滅。讓習練者被牢牢俘虜而不敢后退半點。

  2、正常人都有求知和了解未知世界的求知欲望,而邪教都要求信徒不能看本邪教之外的書,否則也必受懲罰。剝奪了信徒從另外渠道的求知權(quán)力,讓其對歪理邪說失去了辨鑒權(quán),對信徒進一步的愚弄與操控。比如法輪功就要求習練者不得看法輪功之外的宗教書籍,還講“不二法門”給予強制,否則將會導(dǎo)致法輪變形等結(jié)果。

  至此程度,“誘餌”、“毒鉤”、“毒線”已形成,信徒已被完全操控。

  四、邪教背后的目的是騙錢斂財與尋求政治目的,這是邪教背后隱藏的“毒桿”

  邪教教主通過歪理邪說建立教主崇拜,對信徒實施精神控制,并對信徒進行暗示和威逼利誘,是為了達到騙錢斂財和尋求政治目的的終極目標。

  比如李洪志各種出版物的價格,一本《轉(zhuǎn)法輪》的市場價有12元、10元等幾種價格,而其成本價最多不過三五元,一枚法輪章的市場價是3元,其成本價才0.45元等,還有其它非法出版的各種書籍、練功服、坐墊、錄音帶、錄像帶、影碟、畫像等物品的成本價和市場價也有很大的差距,賺取了巨額暴利。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1993年到1999年,李洪志在長春教功售書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國各地辦班收入789000元,在武漢、濟南兩地破獲的幾起非法出版和銷售法輪功圖書、音像制品案件的非法營業(yè)額達1.6億元……加上偷漏稅款的行為,都說明邪教背后騙錢斂財?shù)哪康摹?/p>

  當然,邪教教主除了利用信徒進行騙錢斂財之后,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演變成追求其在社會上的政治地位,或勾結(jié)境外敵對勢力進行反政府的活動。把受其誘惑,已經(jīng)上毒鉤,并受其精神控制的信徒當做其達成政治目的和目標的工具棋子而隨意驅(qū)用。君不見多少法輪功習練者被操控,被煽動,被蒙騙而去到黨政機關(guān)和新聞單位非法聚集,嚴重擾亂社會公共秩序,再如1999年的“4.25”事件;君又不見2015年五六月開始,多少原法輪功習練者又被操控、指使參與誣告濫訴的違法行為,又給國家?guī)矶嗌俾闊?,造成多大負面影響,造成極不良的國際負面效應(yīng),損壞了中國政府的形象。

  古有姜太公愿者上鉤,今有“法輪功”毒鉤害人,兩種方式都是利用“魚”貪婪自私的一面。時至今日,社會愈加復(fù)雜,各種邪教騙術(shù)層出不窮,我們應(yīng)端正心態(tài),堅持原則,堅持底線,不做那條被“毒鉤”釣上的“魚兒”。

【責任編輯: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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